一般来说,针灸治疗原则比较简单纯粹,多是根据基础的中医八纲理论,结合疾病的病位、病性,来确定的治疗大法,所以针灸治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:
一.清热与温寒
热则疾之:对于热性病的治疗原则是点刺出血或浅刺快出针,手法宜轻而快,针用泻法,以清泻热毒。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》“刺诸热者,如以手探汤”,与此同义,如点刺出血,以泄其邪热。如表热证用毫针浅刺曲池、合谷、大椎等穴,并疾出其针,以宣散热邪。五脏热者,选择相应的腧穴而刺之,如心热者,取中冲、少冲,点刺出血,以泄其热;热在经络局部者,用毫针散刺,或三棱针点刺,或皮肤针叩刺局部出血,以疏散邪热。“疾”也有快速运针的意思,即快速提插,快速捻转,相当于泻法,多用于实热证。
寒则留之:对于寒性病的治疗原则是深刺久留针或用灸法,以助其阳气恢复,温经散寒。此外,“留”还有暂停之意,并不是停止之意,而是与热者疾之相对而言,有慢速运针之意。如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》:“刺寒清者,如人不欲行”。
寒者热之:疾病的性质属寒(表寒证、寒痹证、脏寒证),用热性治疗方法,如艾灸法可温散寒邪,温通经络,益阳祛寒;或用针刺热补法,以益阳温经散寒。如表寒证可温灸肺俞、大椎等穴,以温散表邪;寒痹证,可用隔附子灸,或温针灸,以温经散寒;脏寒证可取相应的腧穴,以温灸之。
血寒者灸之:血寒是指血脉中阴寒盛,或为寒邪袭于血分,或为阴气不足,阴寒内盛,可致血脉凝滞,变生诸病。依“寒者热之”大法,治用灸法,以扶阳祛寒,温通经脉。如血寒导致血脉凝滞引起的脱骨疽,或血寒经血闭阻引起的痛经,均可采用温通的方法进行治疗。
总之,热证和寒证在临床上的表现往往错综复杂,变化多端,所以清热温寒的运用也应灵活机变。假如热邪入里,即“阴有阳疾”,亦可采用深刺久留针的方法,直到热退为止。如热未退,还可反复施术。假令寒邪在表,亦可用浅刺不留针的方法,或用点刺法治疗。假如上热下寒,如咽干而痛,心烦,兼见便溏肢冷,脉沉弱者,是下焦虚寒,阳不入宅,戴阳于上,治宜温补下元,引火入宅。真寒假热者,可在温寒的基础上佐以清热;真热假寒者,可在清热的基础上,佐以温寒。
二.补虚与泻实
“虚”是指人体的正气虚弱,“实”是指邪气偏盛。补虚就是扶助人体的正气,增强脏腑器官的功能,补益人体的阴阳气血以抗御疾病。泻实就是驱除邪气,以利于正气的恢复。针灸的“补虚”与“泻实”,是通过针和灸的方法激发机体本身的调节机能,从而产生补泻的作用,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。
虚则补之:虚证的治疗原则是用补法,即选用具有补益作用的腧穴和针灸补法,以益气养血、振奋脏腑功能。
实(盛、满)则泻之:实证的治疗原则是用泻法,即选用具有祛邪作用的腧穴和针刺泻法,或点刺出血,以达到清泄邪气、促进疾病愈合的目的。
陷下则灸之:“陷下”有两种含义,一是指中气下陷,失于固摄;一是指脉象沉下。对气虚证、阳虚证的治疗原则是以灸为主,以补中益气、升阳举陷。如阳气暴脱,汗出不止,肢冷脉微者,应取神阙、关元、气海等穴,用大艾炷重灸,以回阳固脱;对脱肛、子宫脱垂等中气下陷证,应当艾灸百会、气海等穴,以升举下陷之气。
菀陈则除之:属实则泻之的范畴,是指气血郁久,络脉瘀阻,治应祛除瘀滞,用刺血的方法,以活血除瘀通络。如外伤扭挫或气滞血瘀形成的肿痛,或邪入营血,郁结不解和久痛入络等,宜用三棱针点刺十二井穴及其局部络脉出血,也可取阿是穴用刺络拔罐法以散瘀通络。
血实者决之:“实”者,邪气实也,即血中邪气亢盛,或为邪毒壅于血分之血热证,或瘀血痹阻的瘀血证,“决”者,泻也,有破血之意,可用刺血的方法治疗。如邪毒壅滞血分,引起高热,烦躁不安,甚则神昏谵语,急取曲泽、委中、十二井穴,三棱针点刺出血,以清泻血分热毒。
不盛不虚以经取之:是指脏腑经络虚实表现不明显或虚实兼而有之者,如不涉及其他经脉,只是本经一时性的气血紊乱者的治疗原则,是取本经腧穴以调和气血,恢复脏腑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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